在车辆的尾部加上尾翼、四个轮毂变得华丽、排气管加粗扩大声音、大灯变得刺眼……一些驾驶人为了“炫酷”竟将车辆私自非法改装。日前,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在辖区内开展了对改装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统一治理行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私自非法改装车辆的驾驶人依法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被责令将改装的车辆恢复原貌。
11月7日下午,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一中队执勤交警发现,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等待红灯的轿车存在非法改装的嫌疑。执勤交警立即上前将车辆拦停,果然,车辆不但私自加粗了排气管、改装了灯光装置、改变了轮毂轮胎外观,还私自改变了车标的形状使得车标前后不一致。驾驶人当场承认了私自改装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这名车辆驾驶人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依法处以500元罚款,并依法将车辆暂扣存放,令其将车辆恢复原貌。
据介绍,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的行为主要包括更换轮毂、轮胎,加装尾翼、行李架,更改车辆外包围、发动机性能,更换原车车标、疝气大灯,拆卸车内座椅,降低或加高车身底盘等,这不但有安全隐患而且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车辆有以上改装行为,不但无法通过年检,还将会面临交警暂扣车辆、罚款的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目前,市公安交警二大队加大力度在辖区内开展非法改装车辆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机动车改装、飙车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