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拉萨市尼木县公安局卡如一级检查站执勤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一辆灰色越野车和一辆黑色小轿车存在非法改装行为。
经核实,当日驾驶员李某驾驶一辆灰色越野车途经卡如一级检查站时,执勤民警发现该车辆属于非法改装车辆。随后民警要求李某出示车辆行驶证,经对照行驶证发现,该车辆的保险杠、车灯、前轮、悬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改装,民警随即将该车辆查扣,并做进一步处理。
驾驶员张某驾驶一辆黑色小轿车途经卡如一级检查站时,执勤民警发现,该车的前保险杠、后保险杠,尾翼等部位存在不同程度的改装。随后民警依法将车辆查扣,并做进一步处理。
非法改装车看似“酷炫”,却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改装排气管改变发动机声音,会造成噪音扰民;改装汽车底盘结构,会影响刹车、轮胎、悬架系统;改装过的车灯,往往需要高压驱动,而高压会对车上电路造成干扰,极易造成火灾隐患。不仅如此,改装过的车灯会影响到对面行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等行为。
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200元罚款;对非法改装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