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民警查验,该四辆查获的机动车均存在改变车辆排气管、加装车辆包围、加装汽车尾翼、改装轮毂等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的规定,分别对四辆机动车的驾驶人雷某某、吴某、胡某、罗某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立即恢复车辆原状。
很多人认为自己买的车根据自己的喜好去改装下不会有什么问题。但,交警蜀黍告诉你,这已经违法!
普法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第一项: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第二项: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