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大队大队长周东晓表示:立即组织警力,开展针对大功率机动车、非法改装车 “炸街” 行为的整治行动。白天常态巡逻,对发现的非法改装车路查路检,做到发现一辆,查处一辆。
夜晚以博学大街、湖滨大街等城区主干道路为重点,采取定点查处和流动巡控相结合的方式。针对固定证据难等问题,利用沿线的监控设备和蹲点值守的方式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持续打击。
下一步,大庆交警将继续严查到底,请广大市民随时监督举报。
非法改装车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更是违反我国交通法律。
关于改装车的相关管理规定
根据我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交警蜀黍呼吁广大市民,请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出行,坚决抵制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