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8日中午12时许,一男子开着一悬挂浙牌奥迪小轿车经过淮滨县乌龙大道与淮河大道红绿灯时,加大油门冲刺,其发动机发出极大的轰鸣声,严重影响到其他车辆的行车安全。
淮滨铁骑中队执勤民警巡逻时恰好碰到,于是乎就跟随该机动车至高速公路将其拦下查证。经查:该车后尾排气明显改装。随后将其驾驶员和车辆带到行政新区执勤点接受处理。
相关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同时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