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检查,民警发现,车主对车辆的排气管进行了非法改装,行驶时会发出震耳的轰鸣声,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经过交警的教育,驾驶人丁某某也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给周边群众带来的影响,表示将立即恢复车辆原貌,并接受处罚。执勤民警依法出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责令其15日内到交警部门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将对其非法改装车辆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并恢复机动车登记内容,拆除改装装置。
1月15日上午,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304省道与南山路交叉路口处发现,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黑色福特轿车发出巨大的轰鸣声,有涉嫌违法改装的行为,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过检查,发现车主对车辆的外形和排气管进行了非法改装。执勤民警依法出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责令其15日内到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提醒,私自改装车辆不仅违法,还会因达不到安全指标影响车辆的性能和行驶安全,同时在行驶中也会影响他人。对此,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会持续开展严厉打击“炸街车”“改装车”违法上路行为,希望存在此类行为的车主主动拆除、恢复非法改装设置,文明守法驾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