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通过卡口信息确定了嫌疑车辆及驾驶人,随即电话联系车辆驾驶人李某到大队接受调查。然而,为了逃避处罚,李某一再谎称自己已驶离沙坡头区,不愿配合调查。所谓“狐狸躲不过好猎手。”通过排查,民警在 某地下停车场找到了该嫌疑车辆。
经现场查验,民警发现该小型轿车不仅拆卸了排气管消音器,而且还加装了扩音尾喉,目的就是为了达到“炸街”的效果。在违法事实面前,李某向民警道出了实情:“当初我也知道改装排气管属于违法行为,但是一想到声音很响、开起来很帅,我就把噪音扰民的事抛之脑后了”。
李某因构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数据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机动车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之规定,依法给予李某罚款500元的处罚。同时,责令李某立即将车辆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