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局党委部署,快速反应,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机动车及“炸街”扰民等交通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案例一】4月27日下午16时许,交警大队民警在北过境线路段巡逻执勤时,发现驾驶人韩某驾驶一辆青A70***号白色高尔夫牌小型轿车行驶中不时发出轰鸣声。民警随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车排气管与原厂出厂外形不符,涉嫌非法改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规定,对违法人员韩某给予罚款200元并强制性将车辆违法装置拆除恢复原状的处罚。
【案例二】5月3日下午14时许,巡警大队巡逻民警发现驾驶人韩某某驾驶青A67***号路虎车在市政大桥附近闲转,车辆时而发出轰响声,被巡逻民警拦停并移交交警大队处理。交警大队民警检查发现其车辆与原车出厂外形不符,并未报备车管所备案登记,涉嫌车辆尾气非法改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之规定,交警大队依法对违法人员韩某某给予罚款200元并强制性将车辆违法装置拆除恢复原状的处罚。
下一步,交警大队以“防风险、除隐患、降发案、保平安”专项行动为契机,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抓手,从严整治机动车非法改装“炸街”扰民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辆放行一辆,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